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炼总结为“24”字:“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从宏观的大环境大气候来讲,在当下,面对世界不同价值观交流交融交锋较量的新态势,面对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思想意识多元多样多变的新特点,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于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对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引领社会全面进步,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中国梦都是及其必要的。
从微观的具体到个体的角度而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精神支柱,是人们的行动向导,对丰富人们的精神世界、建设民族精神家园,具有基础性、决定性作用。可以这么说,一个人、一个民族能不能把握好自己,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发展起来的当代中国,更加向往美好的精神生活,更加需要强大的价值支撑。要振奋起人们的精气神、增强全民族的精神纽带,必须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样才能铸就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中国精神。
那么,身为一名法官,又当如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呢?民二庭主要审理民间借贷、租赁合同、金融借款合同等经济类纠纷。我是这样想的:司法判决对一个社会的经济发展具有指引评价作用,运用好法治思维破解难题、化解矛盾纠纷、推进发展,才能运用法治方式凝聚起建设幸福封丘的最大力量。所以,在审理过程中,我要求自己坚持财产权平等保护的原则,尤其对于中小企业等民营经济,应依法保障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遇到企业破产改制案件时,牢牢地妥善处理,确保各类经济主体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在审理的每一起案件中,注重制裁违约、引导诚信,鼓励竞争、优化效率,将诚信输送到经济运行活动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不断升华自己的司法良知、塑造司法品质,当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传播者、示范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