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文明接待来访群众,认真受理群众的告诉、申诉。
二、法院要向社会公开受案范围,起诉条件、诉讼程序等,引导群众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三、要坚持依法公开审理的原则,除法院规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外,其他案件允许群众和记者旁听或采访。
四、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五、法院对老、弱、病、残、行动不便的当事人要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
六、法院干警在执行公务时,要按规定着装,出示证件和履行必要的法律手续。八是法院干警不在家接待当事人。
七、虚心接受社会的监督和指导,设立举报箱,公布投诉监督电话0373-8288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