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欢迎收听今天的《法治纵横》节目。在今天的节目中,我们继续为您介绍新乡市首届“十杰法官”的候选法官。今天我们一同认识的是封丘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张清松。
【片花:作为雄起的80后优秀法官,他如何把学校所学书本理论知识与日常的审判工作很好的结合起来?他怎样理解人民法官最宝贵的品质?今天上午11点《法治纵横》带您走近新乡市首届十杰法官候选法官封丘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张清松。】
【旁白:1981年出生的张清松从郑州大学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后于2006年6月通过河南省高院统一考录进入封丘法院,先后在执行局、民二庭工作,2006年11月调入刑事审判庭。几年来,他凭着对法官职业的忠诚热爱,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爱岗敬业,秉公执法,忘我工作,累计办理刑事案件200余件,从未办理过一起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无一错案、无一改判、无一上访申诉。他审理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80%以上调解结案,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高度赞扬。工作以来连年被封丘法院评为先进工作者,2009年被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十佳青年干警”、“青年岗位能手”;2010年被封丘县委、县政府评为国家安全防线建设工作先进工作者。】
任何职业,都不能像法律那样给予如此开阔的眼界,去感受人类灵魂内在的力量,去深刻体验生命的激流。它能够让它的从业者以目击者和参与者的身份去分享生命的情感、奋斗、失望和凯旋。张清松说,每当想到这一宏伟的主题,他都难以自制。正是这种信仰促使他在最初的时候选择了法律这门专业,并使其成为自己一生的职业与追求。
大学毕业后,这位80后小伙子通过河南省高院统一考试,进入了法院工作,又通过自己的勤奋和努力,成为了一名刑事审判员。当记者问到:作为一名法律专业人才,你觉得如何才能把学校所学书本理论知识与日常的审判工作很好的结合起来时,张清松认真思索后告诉记者【张清松录音:毕了业之后就认为我直接按照书本上学,按照书本上判,拿着书本到实际上操作就可以了,事实上不是那样,跟课本上差距还很大,因为每个案件是活活生生的案件,但是课本上就是死东西,套用的话可能会出现非常多的问题,所以说不好把握。】
张清松说,作为年轻的审判员,面对书本理论和具体审判工作,实际涉及的是经验和逻辑的关系,逻辑代表着书本理论知识,经验代表着社会实践现状。书本理论知识要有效地运用到审判工作中,必须做到两点:一是首先要系统地掌握法学理论知识,包括法学的价值体系、逻辑体系、法律解释方法等等,而不能一知半解。一知半解的害处有时比无知更大。二是在遵循先例的基础之上,积累新的经验。法律的稳定性决定了社会的秩序,法律不可朝令夕改,同样司法判决也不可以朝令夕改,应保有其基本的统一性和连贯性。
几年的审判工作让这个80后小伙子从实践中感受到了工作的意义。【张清松录音:慢慢儿探索,慢慢儿摸索。像老同志学,勤干、勤学。在干活上,老同志可能说干一个小时,你可以坚持两个小时。作为法官,把我自己当作当事人,你抓住他的弱点,你才可能给它攻破。我认为法官非常辛苦,但是也非常有意义。每个案件到了自己手里,把矛盾化解,犯罪人得到了刑罚,但是判决以后他能理解你,非常有意义。】
作为一名刑事法庭的法官,如何准确、及时审结案件,将案件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成为张清松经常思考的一个问题。为此,他一方面想方设法提高工作效率,抓紧一切可利用的时间,投入到工作中。白天抓紧时间开庭调查,利用晚上的时间写法律文书、阅卷。张清松承办了大批案情复杂、审理难度较大的案件,许多庭一开就需要一整天,但他从不叫苦喊累。另一方面他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对于每个案件,他都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审理,反复推敲案情,力争将每件案件办成铁案。洛阳市嵩县建设局长胡某因受贿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有感于承办法官张清松的公正、认真、负责,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并对张法官的敬业精神表达了发自内心的感谢,胡某说:你没有因为我是一名群众反感至极、人人谈之咬牙的受贿犯罪分子,就草草定案下判,而是对这个案子倾注了极大的心血,认真分析,吃透案情,并准确适用法律。我服判,我感谢封丘法院!感谢张法官!
工作中,张清松能始终不渝的践行“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公正意识和效率意识,公正执法、一心为民,以严格执法和热情服务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最大限度的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法官,他始终都在坚持着自己办案的原则。【张清松录音:我办过被告最多的有二十多个了。职务犯罪的、在县里边势力比较大的……我之后我掌握一个原则。一是法律上必须把握准;再一个,案件上,因为你是法官你代表法律,不可能叫当事人看不起你。】
正是在这样一种坚持下,年轻的张清松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律师常建忠【常建忠录音:虽然他年轻,但是他办案的经验还是比较丰富的,把这个矛盾化解到最小点,并且他的业务知识也非常精通,特别是这些法律规定,争议性的案件能通过法律分析,达到让人心服口服这种目的,张法官的判决,论理部分相当清晰,让人一看,就应该有这种法律后果。】
采访中,记者恰巧碰上刚刚在封丘法院打过官司的农民齐芳,她是来给张清松送锦旗的,看到记者,这个朴实的农村妇女用最朴实的语言评价了他眼中的这位法官。【齐芳录音:对法官的印象是百分之百的满意,因为是我自己领着我的两个女儿过得很难。在现在这个世界上,有人有钱就有理。可是张庭长是个执法如山的好法官。在张庭长的眼里,没有人的高贵、贫困、低贱、权位……一身正气为百姓做主伸冤。】
一千多个日日夜夜,张清松以勤奋忘我的工作感动着身边的每一个人,他心里牵挂着的总是案件,是那些需要帮助的当事人。同事们经常评论他在工作中有“两手”:“一手”是说他对于刑事犯罪,有打击的手,敢于出重拳,严惩不贷。另“一手”是说他有爱心之手,对被告人和附带民事诉讼原告的实际困难,时刻挂在心上,尽其所能,不计回报,予以帮扶。
经张清松承办的一起案件的被告人刘某某,身患肺结核,是江苏人,因诈骗罪被封丘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宣判后,刘某某应该回本地服刑,但却没有回家的路费。张清松说:不能因为他犯过罪,是犯罪分子,就对他的实际困难不管不问,我们是人民的法官,应本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来干好自己的工作。于是自己掏钱资助了她185元的路费,帮助刘某某顺利回到了家。刘某某深受感动,逢人便向人讲述张法官的关爱,说现在她终于明白什么叫“人民法院、人民法官”了。同时表示一定认真改造,重新做人,报答法官的关怀。被告人刘某故意伤害一案,被告人在庭审中无意说到自己家中生活贫困,经济困难,现在自己又站在了被告席上,家属的日常生活已无以为继,极度困难。张清松听说后,庭审一结束,就悄悄塞给了刘某的家属200元钱。刘某的家属感动的热泪盈眶,他说:我们家老刘是个犯罪分子,你还这样帮助我们,真是好人呢!发生在张清松身上的如这样的事例,不胜枚举,他以自己的真心、爱心和事业心,感化着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感动着普普通通的老百姓,带动着他身边的法官们……
谈起这些时,张清松却很淡然。【张清松录音:给钱很多次,在前几天我还给一个被告人钱。但是钱,我当时想的人家困难,在咱眼前,应该让人家过去。钱不多,我不可能把我的工资都给你,我希望你能给地种下来,过的更好一些。我希望给社会感受一种温暖。】
当记者问及张清松:人民法官最宝贵的品质是什么时?这位80后的年轻法官陷入了沉思,他说:形容法官的词语很多,但我个人觉得“公正”是法官最宝贵的品质。公正不仅仅是实体结果上的公正,同样包括程序意义上的公正,正所谓“正义不仅要实现,还要以看的见的方式实现”。法官在司法实践中不仅自己觉得自己是公正的,同样在程序的公平上,在自我的言语举止和行为规范上也要让当事人感觉得到你是公正的。法官认定的裁判事实是法律上的真实,如果在程序上失去了公正,裁判的事实就失去了意义。法官如果不被信任,法律也就形同虚设了,所以从这点意义上来说程序上的公正在树立法律职业的威严上、树立法律信仰上更为宝贵。有了公正的品质,相信比如廉洁等等品质也就应声而出。
听到他对公正的理解,记者也感受到了这个80后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他的勤奋。作为张清松主管领导的聂建红也有着同样的感受。【聂建红录音:没有这种扎实的理论功底,就走不到这个队伍中来。这个同志身上具备的叫我感动,每天看到的这种优秀品格,踏实肯干肯学。把他自身所掌握的理论功底与司法实践中所需要的这种实践功底相结合的能力表现得比较突出。他每天早来晚走,在这个工作中向老法官、老同志请教,也虚心学习。一个优秀的法官,不仅应该具备高尚的人格魅力,还要具备优秀的司法品质。在这个法官身上,我看到了这两者一个优秀的结合点。】
基层法院一线法官所要承受的工作压力和精神压力众所周知,但是张清松法官始终是那么的从容、淡定,他表现出这个年龄段的人身上不多见的一种沉稳,这或许就是法官的一种特质。出于对法律的坚定信念和审判事业的一腔热忱,在一切困难面前他都毫不畏惧,镇定自若,以扎实的法律理论功底、过硬的司法实践能力、庖丁解牛般的游刃有余,成功化解了一个又一个的矛盾纠纷,实现着新时期下一名人民法官的全部意义。
张清松,男,1981年6月生,汉族,郑州大学法律专业本科毕业。2006年6月通过河南省高院统一考录,进入封丘法院工作,现任刑事审判庭审判员。
张清松自进入法院工作以来,先后在执行局、民二庭工作,2006年11月调入刑事审判庭。几年来,他凭着对法官职业的忠诚热爱,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爱岗敬业,秉公执法,忘我工作,累计办理了刑事案件200余件,从未办理过一起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无一错案、无一改判、无一上访申诉。他审理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有80%以上调解结案,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高度赞扬。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扞卫了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正义,展示了新时期法官的良好风貌和执着的职业追求,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较为优异的成绩,受到了领导和同事们以及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工作以来连年被本院评为先进工作者,2009年被新乡市中院评为“十佳青年干警”、“青年岗位能手”;2010年被封丘县委、县政府评为国家安全防线建设工作先进工作者。
司法为民 无私奉献
几千个日日夜夜,张清松以勤奋忘我的工作践行着“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工作理念,他心里牵挂的总是案件,是那些需要帮助的当事人,同事们经常评论他在工作中有“两手”:“一手”是说他对于刑事犯罪,有打击的手,敢于出重拳,严惩不贷。另“一手”是说他有爱心之手,对被告人和附带民事诉讼原告的实际困难,时刻挂在心上,尽其所能,不计回报,予以帮扶。经张清松承办的一起案件的被告人刘某某,身患肺结核,系江苏省某市人,因诈骗罪被封丘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宣判后,刘某某应该回本地服刑,但却没有回家的路费。张清松说:不能因为他犯过罪,是犯罪分子,就对他的实际困难不管不问,我们是人民的法官,应本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来干好自己的工作。遂自己掏钱资助了她185元的路费,帮助刘某某顺利回到了家。刘某某深受感动,逢人便向人讲述张法官的关爱,说现在她终于明白什么叫“人民法院、人民法官”了。同时表示一定认真改造,重新做人,报答法官的关怀。被告人刘某故意伤害一案,被告人在庭审中无意说到自己家中生活贫困,经济困难,现在自己又站在了被告席上,家属的日常生活已无以为继,极度困难。张清松听说后,将他们的困难记在了心上,“帮群众所需,急群众所急”,在庭审结束后,悄悄塞给了刘某的家属200元钱。其家属感动的热泪盈眶:我们家老刘是个犯罪分子,你还这样帮助我们,真是好人呢!……发生在张清松身上的如这样的事例,不胜枚举,他以自己的真心、爱心和事业心,感化着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感动着普普通通的老百姓,带动着他身边的法官们……
爱岗敬业 恪守职责
作为一名刑事法庭的法官,运用法律武器打击犯罪,惩罚邪恶是他的职责。他一方面坚持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另一方面恪尽职守,依法从重从快打击犯罪分子。作为一名刑事庭审判员,如何准确、及时审结案件,将案件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成为他经常思考的一个问题。为此,他一方面想方设法提高工作效率,抓紧一切可利用的时间,投入到工作中。白天抓紧时间开庭调查,利用晚上的时间写法律文书、阅卷。作为审判员,张清松承办了大批案情复杂、审理难度较大的案件,许多庭一开就需要一整天,但他从不叫苦喊累。另一方面他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对于每个案件,他都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审理,反复推敲案情,力争将每件案件办成铁案。洛阳市嵩县建设局长胡某因受贿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有感于承办法官张清松的公正、认真、负责,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并对张法官的敬业精神表达了发自内心的感谢:你没有因为我是一名群众反感至极、人人谈之咬牙的受贿犯罪分子,就草草定案下判,而是对这个案子倾注了极大的心血,认真分析,吃透案情,并准确适用法律。我服判,我感谢封丘法院!感谢张法官!
工作中,张清松能始终不渝的践行“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公正意识和效率意识,公正执法、一心为民,以严格执法和热情服务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最大限度的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胸怀大局 和谐司法
通过多年来的学习与深刻领会,张清松同志认识到,作为一名人民法官必须加强政治理论修养,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强化公正意识、效率意识、服务意识。在工作中他凭着对法官职业的忠诚热爱,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秉公执法,一心为民,在案件中始终以“假如我是当事人”的换位思考,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为当事人排忧解难。一千多个日子里,他每天都带着为民服务的真情实意走向群众、贴近群众,努力学习群众的语言,及时了解群众的疾苦、倾听群众的心声、化解群众的心结,把自己真正融入到了封丘的人民群众中。不管是法庭,还是田间,或者是村头,都是他为民服务的场所;不论是交通肇事,还是邻里矛盾,都是他调解的舞台。在工作中,为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他坚持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而不是单纯的就案办案。经他审理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总是坚持下大力气做好双方当事人的工作,促使民事部分调解结案,及时化解双方矛盾。刘延才故意伤害一案,被告人表示已经赔偿,要求判处缓刑且不再增加赔偿数额,受害人认为赔偿数额远远不够弥补损失,并坚持要求将被告人收监。双方意见分歧很大,情绪对立严重。张清松接到案件后,认真分析研究,发现双方系因邻里纠纷引发的打架斗殴,平时来往较多,关系不错,附带民事部分有调解的余地和基础,就积极和双方当事人沟通协调,设身处地的为当事人着想,分析利害关系,经坚持不懈的努力,最终做通双方工作,达成一致,该案的附带民事部分以和解结案。他审理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有80%以上调解结案,他的调解经验被在全院推广,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清正廉洁 秉公办案
公正办案,廉洁是根本,张清松严格执行省高院的“十条禁令”,管好自己的嘴、手、腿,拒收当事人的一切财物,坚持秉公执法,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他主审的一起故意伤害案,被告人和张清松的表哥家有亲戚关系。为此,表哥专程上门说情,要求看在亲戚的面子上,判处被告人缓刑。面对表哥的请求,他耐心地进行了解释:“论私你是兄长,个人的私事我应该听你的,但你说的事,是公事,被告人犯了法,法律无情啊!请你理解我的工作。办案是以事实和法律为依据,假如枉法裁判,岂不是执法犯法?”听完这些话,表哥愤然而去。审判结果,这位表哥的亲戚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在友情、亲情与法律之间,他执着坚定的是一个人民法官的职业道德,忠诚维护的是法律的神圣与尊严。几年来,类似这样的情况不胜枚举。但他常说:“既然我选择了法官这一职业,就不能辜负人民赋予我的职责”。自张清松同志参加工作以来,从来没有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勤于钻研 勇于创新
做为一名新时代法官,张清松深知肩上的责任和义务,在工作中他不断的学习新知识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继续加强法律知识学习、职业道德修养,不断学习审判理论,勤于钻研审判业务,大胆推进审判改革,努力运用现代司法理念指导审判工作,把公正与效率做为其行动的指南,做到素质过硬、业务精通、态度严谨、作风扎实,切实做一名让领导放心、让群众满意的好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