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一名年仅15岁的在校初中生,仅仅因为插队买西瓜,与人引起打斗,情急之下,就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将同龄的一位同校学生扎成重伤。案件转至封丘法院后,该院少年刑事审判庭的法官们在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前后做了26次的调解工作,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丁某也因取得受害人谅解,被判处缓刑,从而能够继续求学完成学业。
日前,一位中年妇女和一位少年将一面“公正廉明”的锦旗送到了封丘法院少审庭张清松副庭长手中。“万分感谢法院、法官给了我重新做人的机会!我一定好好学习,将来学有所成,回报社会!”少年感激地说。中年妇女在一旁也不住地表达着谢意……
插队惹祸端
现年15岁的丁某和被害人程某均系封丘县某中学学生。2012年4月13日11时,丁某和程某在学校食堂买东西时因插队问题发生矛盾。从食堂出来后,因认为丁某骂他而对丁某进行殴打。在殴打过程中,丁某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将程某扎伤。经封丘县公安局法医鉴定,被害人程某腹部损伤为重伤。案件发生后丁某家人与程某家人对立情绪很大。丁某家人因家庭经济状况较为拮据,在支付了部分医疗费后,便停止出钱。被害人程某的家人看到自己的孩子受了重伤,丁某家人消极的态度,便强烈要求从严从重处罚丁某。因此,该案在公安、检察机关多次调解均未成功。
26次调解
本案由新乡市首届十杰法官封丘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张清松承办。张清松通过查阅卷宗后,心情一下子沉重起来。被告人丁某与受害人程某同龄,都是只有15岁,正是人生最美好的花季。可是因为冲动,一个将面临牢狱之灾,荒废学业,断送人生前程;一个身体受到了重伤害,心灵的阴影和身体的伤痛将时时相伴。纵观本案的案情和相关证据被告人丁某有可以从轻处罚的条件,但受害方的强硬态度,让张清松感觉到本案民事调解的难度。但为了双方长远的打算,张清松决定迎难而上,先行调解民事赔偿部分,再进行刑事部分的审理。张清松向庭长李怀勇,主管副院长聂建红汇报了此案,着重提出了自己的办案思路,获得了领导的认可。
第一次的调解尽管已过去一段时间,但给张清松的印象依然深刻。大凡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受害方往往有一种得理不饶人的意味。在调解过程中,往往不顾对方经济条件,案件实际和相关法律规定,狮子大张口,并以此要挟对方。施害方因为超过其承受能力往往抱着随便的态度,软磨硬抗。本案受害方的家人要求丁某赔偿30万,同时,要求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决丁某刑期10年以上,最少不能低于8年,不然就上访告状。丁某的家人因无力赔偿,则消极相抗。第一次调解无果而终。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张清松耐心地进行了第2次、第3次…第16次…第20次……第25次调解。尽管屡屡失败,但张清松毫不气馁,一次次总结焦点,分析胶着点,找准切如点下次再调。一次次的调解,尽管未达成最终的协议,但双方的态度明显发生了变化。受害方的家人不再固执己见,要求赔偿的数额也由30万…10万…8万…6万…5万元逐次递减。被告方也由原来的消极相对,答应筹钱赔付,但表示5万太高仅能筹集3万元。而受害方的家人,拒绝再降低赔偿数额,调解一时又陷入僵局。
鉴于本案调解情况,张清松决定重点从被告方的家人入手进行调解。 8月25日上午8时,张清松又一次将双方的律师和家人传到法院进行调解。张清松首先对丁某的家人讲,做人要换位思考。不管怎么说,受害方的伤是丁某造成的,赔偿依法依理也是应该的……在故意伤害案件中,被告方要想取得从轻处理,除了其它条件外,积极赔偿对方损失,取得谅解,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条件,为孩子的前途着想,也要有一个积极的态度啊!…… 随后,张清松对受害方的家人讲,法院办案是严格依法办理的。本案是故意伤害案,不可能按故意杀人处理…… 调解工作一直进行到晚上11点多钟,最终双方以4.2万元达成协议,丁某也取得了受害人方的谅解。在丁某家人的钱一时难以凑够时,张清松自己掏钱垫付给了当事人。
圆桌审判
谅解协议达成后,考虑到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9月5日,少审庭以圆桌审判的方式对该案进行了不公开审理。法官、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和监护人,都围坐在一张大圆桌旁,李怀勇庭长、张清松副庭长以谈心的方式审理了该案,丁某在一种相对宽松的环境中接受了一次教育,场面温馨而又不失严肃。圆桌审判,最大程度地减轻了未成年人的恐惧与抵触心理,气氛更平缓,更人性化。对于这种特殊形式的审理,丁某的家人也深有感触。丁某的母亲讲,自从儿子出事后,恐惧、迷惑、无奈时常交织在一起,心理的压力很大。同时抵触情绪也很大,有破罐破摔的意思。没想到对于一个犯罪的人,法官审理这么人性化,不仅没有原想的恐惧感,反而有些亲切的感觉。丁某也当庭承诺今后决不再犯同样的错误,努力学习,成为有用之才,用自己的行动回报社会和家人的关心。经审理,丁某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在送达判决书时,张清松又一次对丁某进行了教育,嘱咐他珍惜机会,走好今后的路…… 为表达内心感激之情,丁某的母亲和他一起,特地制作了一面锦旗送到了法院。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