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丘县人民法院关于确定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数量上限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04-18 10:33:33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二十四条要求,我院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历年案件数量,综合确定每名人民陪审员年度参加审判案件的数量上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每名人民陪审员年度参加审判案件的数量上限确定为50件。
特此公告。
封丘县人民法院
2019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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