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河南全省法院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最高人民法院、省委的部署,切实落实“一把手”责任,深入开展“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案件清结”“伞网清除”“黑财清底”“行业清源”行动,创新工作方法,不断提升扫黑除恶审判执行质效,确保如期实现专项斗争为期三年总目标。
在坚持依法严惩方针的同时,河南法院始终坚持在法治轨道和法治框架内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标准甄别犯罪性质,准确把握罪与非罪、黑与恶的区别,既不“降格”,也不“拔高”,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河南法院共受理全国省级以上挂牌督办案件50余件。全省法院坚持以审判为中心,多措并举,确保重大案件审判质效。一是通过全面阅卷、提讯被告人、加强与辩护人的沟通等,发现案件事实证据、财产处置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针对性补查、补正建议,夯实案件基础,避免案件反复退补、程序空转。二是最大限度发挥庭前会议作用,充分展示及交换证据,引导控辩双方充分沟通,筛选确定争议焦点,将大部分程序问题在庭前会议中解决,尽量缩短庭审时间,确保庭审质量。三是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体现对首要分子、主犯的从重打击政策,对符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条件的,依法体现从宽处罚政策。
全国扫黑办作出开展“六清”行动,再掀强大攻势的部署后,河南全省法院迅速组建“六清”行动指挥部,按照“职责到人、进度到日、稳扎稳打、务求实效”的要求,及时制定工作方案,确保按时优质高效完成“案件清结”任务。今年以来,受疫情防控影响,案件提讯、会见、宣判、开庭工作均受到诸多阻碍,全省法院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加大与公安、检察、司法等机关的沟通协调力度,积极利用视频提讯、网上开庭、线下物理隔离开庭等多种方式,全力推动案件办理。
“打财断血”是专项斗争的重要任务和深挖整治的重要抓手,也是黑恶案件办理的难点之一。河南法院从实践中普遍存在的问题着眼,采取多项措施推进黑恶案件财产处置工作。一是印发《关于黑恶势力刑事案件涉案财产审判执行工作指引(试行)》,从黑恶犯罪案件受理审查、阅卷提审、庭前会议、开庭审理、合议庭评议与裁判、文书制作、执行等七个方面对涉案财产处置问题进行了详细规范,以期解决一些实践中亟待厘清的问题。二是开展执行攻坚。省高院执行局部署为期两个月的黑恶势力刑事案件涉案财产审判执行攻坚行动,逐案建立执行专班,开辟涉黑案件涉案财产执行绿色通道。三是加强沟通。对于重大涉黑涉恶案件,审判部门提前与执行部门沟通协调,针对财产处置提前会商,做好审执衔接,确保涉案财产判准执清。截至6月底,全省法院生效黑恶犯罪案件涉财产部分共执行到位13.44亿元。
专项斗争收官之年,工作重点从惩治具体案件向机制建设、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的滋生和蔓延倾斜。全省法院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坚持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与线索发现和移交、加强共治共建等有机结合,助力长效机制建立。
加强线索排查及移送工作。专项斗争之初,省高院即下发通知,要求全省法院对办理的信访案件、抗拒执行案件、涉拆迁行政案件、涉众型民事纠纷案件、轻微刑事案件等进行排查梳理、串并分析,深挖涉黑涉恶及“保护伞”问题线索;省高院印发《关于严格依法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通知》,要求在民间借贷案件审理中,加强对民间借贷行为与刑事犯罪行为的甄别,发现“套路贷”及存在高息放贷、暴力收贷等涉黑涉恶线索要及时移送。截至6月底,全省法院共移交各类涉黑涉恶及“保护伞”问题线索1138条。
加强司法建议发出及跟踪反馈工作。省高院专门出台《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司法建议工作的通知》,指导全省法院对所办理黑恶犯罪案件总结分析,发现社会管理漏洞,准确规范发出司法建议,推动源头治理。截至今年6月底,全省法院共发出司法建议书633份,已收到反馈369份。(赵栋梁、张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