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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燕某某等15人参与涉黑案一审开庭

        发布时间:2020-08-20 18:46:15








        8月18日,封丘县法院依法开庭审理被告人燕某某等15人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

        本次审理的王某等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系中央扫黑除恶第六督导组交办的张某涉黑系列案件的第批。

        起诉书称:2003年以来,为获取非法利益,张(另案处理)先后纠集沈某某、姜某某、王(均另案处理)等人,实施盗窃、开设赌博机游戏厅等违法活动,积累了一定经济实力。2005年1月15日,张为排除竞争对手,维持其鹤壁矿区赌场收益,带领任某某等二三十人打砸杨某某赌博机游戏厅,并持关公刀砍人、驾奥迪车撞人,导致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迫使杨某某关闭赌博机游戏厅。该行为一直未受到刑事追究。张等人因此“一战成名”,“下手狠、背景硬”恶名逐步流传开来,以此事件为标志,逐步形成了以张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同年8月10日,张插手他人纠纷,指使组织成员被告人任某某和袁某某、秦某某、刘某某(均另案处理)等人持砍刀、棍棒夜闯朱某某家对朱某某实施伤害,致朱某某身中36刀,该事件使得张组织恶名广为人知,组织影响进一步扩大,组织地位进一步强化。2008年起,为攫取更大利益,该组织逐步从鹤壁市鹤山区、山城区转移至鹤壁市淇滨区发展,先后在淇滨区开设了多家洗浴中心、KTV等娱乐服务场所,从事色情娱乐业。以张为首的黑社会性质活动长期以暴力、威胁和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实施暴力、涉黄涉赌违法犯罪活动及经济犯罪活动,利用鹤壁市某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纵容,为非作恶,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群众,在鹤壁市娱乐服务行业形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鹤壁市城区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该黑社会性质组织自2005年以来,为了争夺势力范围、打击竞争对手、形成强势地位、树立非法权威、扩大非法影响、谋取经济利益、增强犯罪能力,先后有组织实施组织卖淫、骗取贷款、寻衅滋事、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40余起。该组织以暴力或以暴力威胁为基本手段,实施多起暴力犯罪,先后造成3人重伤、7人轻伤、多人轻微伤。

        被告人燕某甲、燕某乙、任某某、李某某,及另案处理的姜某某等人均直接听命于张, 积极参加该组织实施的组织卖淫、寻衅滋事、故意伤害、聚众斗殴、非法有偿陪侍等违法犯罪活动,是骨干成员。其中,被告人任某某、李某某及另案处理的姜某某,长期跟随张,积极参与该组织多起或者重要违法犯罪活动,为组织提供暴力支持;被告人燕某甲、燕某乙,长期掌控张涉黑组织的财政大权,直接归张领导,在组织内部地位极高,为该组织管理并分配所攫取的巨额非法利益。被告人王、段某某、孙某某、肖某某、任某某等人参与该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系一般参加者。

        庭审前,封丘县法院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召开庭前会议,组织控辩双方了解了与审判相关的问题,全面听取了各方意见,解决了辩护人对合议庭及公诉人的回避,非法证据排除,申请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申请侦查人员、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等问题,确定了庭审规则,展示了相关证据并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充分保障了各被告人的合法诉权。

        庭审中,法庭依法保障各方诉讼权利,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理念,主持控辩双方围绕起诉书指控犯罪事实进行法庭调查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并针对涉案财产进行了专项法庭调查,为顺利打财断血奠定了基础,各被告人做了最后陈述。

        经过一天的审理,庭审圆满结束。案件将择期公开宣判。

        责任编辑: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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