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庭长,法庭委托调解的案件已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主动履行完毕,原告今天去法庭申请撤诉,您对接一下吧。”8月1日刚一上班,封丘县法院冯村人民法庭庭长张辉就接到冯村乡人民调解委员会打来的案件已经了结的电话。一开始张辉有些不太相信,因为委托的案件才只有2天时间,再次确认后,不禁为调解员的工作效率竖起了大拇指。
该案是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件。原告为被告房屋粉刷墙面,被告认为粉刷存在质量问题,一直不同意支付剩余5万余元费用,双方关系因此闹得非常僵。冯村法庭受理后,委托被告所在地的冯村乡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诉中调解。调解员收到案件后,立即开展了调解工作。因涉及粉刷质量问题,还和原被告一起到现场进行查看,并组织双方进行多次调解,最终找准双方的均衡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场支付了剩余施工款。
冯村法庭自开展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活动以来,积极践行和完善多元解纷机制,不断加强与辖区人民调解委员的诉调对接工作,大力开展诉前委派调解和诉中委托调解,让更多的调解力量参与化解案件纠纷,对缓解案多人少的压力,案件进一步提质增效,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