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法定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包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
值得一提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劳动者以工资欠条为证据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此举将极大地方便农民工依法追讨工资。法院可以将此类案件作为劳动报酬纠纷,依据《民法通则》规定按照普通民事案件直接处理,不再经仲裁程序,及时保护农民工应得的工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