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上午,封丘县人民法院召开关于劳动者权益保护的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封丘县法院党组成员徐伟主持。该院劳动者权益保护庭庭长刘长军参加发布会,介绍劳动者权益案件审理概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也是影响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因素。封丘县法院高度重视劳动者权益保护问题,不仅从人财物等方面予以倾斜,而且为提高劳动者保护效率,于2013年11月在新乡市率先成立劳动者权益保护法庭,工作中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不断提升预防和化解涉及劳动者权益矛盾纠纷的能力水平,依法妥善审理了各类涉及劳动者权益的案件,积极构建和谐共赢的新型劳动关系,为全县劳动者创造了良好的司法环境,连续两年被省高院评为“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先进集体”。
刘长军在发布会上针对劳动者权益保护案件审理的基本情况予以介绍。
一、审理涉及劳动者权益案件的基本情况
自2013年以来,共受理涉及劳动者权益案件共计831件,结案772件,其中调解结案289件,标的额1227.57万元。原告在两人以上的有625件,占75.21%。从涉及劳动者权益保护案件分析,呈现出案件数量快速增长、所涉行业特征明显、劳动者的诉求日益多样化、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多等特点。
二、涉及劳动者权益案件的成因分析
1、违法分包现象导致拖欠工资普遍发生。2、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履行不规范,权利义务关系不明确。3、双方随意、违法解除劳动合同。4、劳动者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增强及法律法规不断完善,越来越多的劳动者愿意选择法律途径来解决上述问题。
三、审理劳动者权益案件的主要做法
一是成立专门审理劳动者权益保护法庭;二是建立案件办理绿色通道,使劳动争议案件能够快立、快审、快结;三是努力建立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四是积极拓展审判服务职能;五是不定期组织法官志愿者分赴工厂车间、工地现场等劳动者集中地开展送法活动。
四、对劳动者诉讼维权的建议
劳动者应以维护自身劳动权益为根本,从事后维权逐步转变至事前、事中维权。一是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是了解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三是注意保存相关证据;四是积极寻求工会等组织的帮助。
河南电视台、河南法制报、新乡日报、平原晚报、封丘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受邀参加。